首 页 公司介绍 报名事项 学车流程 教学园地 政策法规 网上预约 联系方式

报名咨询电话:

0756-8837846
     3349216
     3349316

联系人:
    刘小姐 邹小姐



 
政策法规


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节选

第二节:申请条件

第十三条: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规定:

(一) 年龄条件:

  1. 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18岁以上,70周岁以下;
  2.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18周岁以上,60周岁以下;
  3. 申请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21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;
  4. 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24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。
  5. 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26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。
     

(二) 身体条件:  

  1. 身高: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,身高为155厘米以上。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身高为150厘米以上;
  2. 视力: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,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为对数视力表5.0以上。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,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为对数视力表4.9以上;
  3. 辨色力:无红绿色盲;
  4. 听力: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;
  5. 上肢:双手拇指健全,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,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;
  6. 下肢:运动功能正常。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,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。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,右下肢应当健全;
  7. 躯干、颈部:无运动功能障碍。


第十四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:

  1. 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;
  2. 吸食、注射毒品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;
  3.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;
  4.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
  5. 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三年的;
  6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。

第十五条:
   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,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、大型
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、轮式自行机械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   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,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 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

第十六条:
    已持有驾驶证,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。申请增加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:

  1.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取得驾驶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;或者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。

  2.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;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。
 
  3.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应当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;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。

   4.在暂住地 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 车。

第十七条:
   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不得有因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记录。
 
第十八条:
    持有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,或者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机动车驾驶证,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,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 

附一、机动车准驾车型及代号

准驾车型

代号

准驾的车辆

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

大型客车

A1

大型载客汽车

A3、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M

牵引车

A2

重型、中型全挂、半挂汽车列车

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M


城市公交车

A3


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


C1、C2、C3、C4

中型客车

B1

中型载客汽车(含核载10人以上、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)

C1、C2、C3、C4、M

大型货车

B2

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;大、重、中型专项作业 车

小型汽车

C1

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、微型载货汽车、轻、小、微型专项作业车

C2、C3、C4

小型自动挡汽车

C2

小型、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、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

 
地址: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1号民润超市三楼  邮编:519015
报名咨询电话:0756-3349216 3349316 8837846
联 系 人:李先生 刘小姐
版权所有 © 珠海市名耀驾驶员培训学校
3721 网络实名: 珠海驾驶学校